私人侦探业之法理探析 我们谈及司法改革、侦查模式的选择与构建时,私人侦探业的存在与发展应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之一。私人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发端于19世纪中叶,几经周折,在英美法系国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近来又有向大陆法系国家渗透的趋势。作为私力救济的手段,它与公力救济并非“水火不相容”,尤其对刑事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维护以及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欺诈防治方面更是有着独特的价值。我国侦查体制从传统上受大陆法系影响较大,拒绝“福尔摩斯”的观念也根深蒂固,但这不应该妨碍我们去理性的反思私人侦探业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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